坚持不懈推进扶贫开发,立足我国国情,把握减贫规律,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到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全国贫困地区整体面貌发生历史性巨变。
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省花垣县十八洞村同村干部和村民座谈。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先后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两个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率先实现了贫困人口减半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确定精准扶贫方略,出台一系列有力政策举措,扶贫开发进入精准扶贫新阶段。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省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时,首次提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方针。
2014年,党中央相继出台一系列精准扶贫政策性文件,建立工作机制,搭建全国统一扶贫信息化平台。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确保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把精准脱贫工作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全面部署,锁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2020年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特大洪涝灾情带来的影响,党中央要求全党全国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做好“加试题”、打好收官战,信心百倍向着脱贫攻坚的最后胜利进军。
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方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制定具体的扶贫策略,紧紧围绕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思脱贫之策,谋发展之法,行利民之事,真正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获得感”的扶贫工作实效。
精准扶贫方略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法宝,改变了原有扶贫思路和方式,由“大水漫灌”调整为“精准滴灌”,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施策,精准脱贫,不留“锅底”。
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合力推进脱贫攻坚。
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东部9个省份结对帮扶中西部14个省份,建立精准对接机制,使帮扶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贫困户。
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扶贫协作,鼓励东西部按照当地主体功能定位共建产业园区,推动东部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
实施“携手奔小康”行动,东部343个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中西部573个贫困县开展结对帮扶。
中央单位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投入、项目引进、智力支持、科技支撑等方式,开展定点扶贫。脱贫攻坚以来,共有307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军队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定点帮扶4100个贫困村,帮助29.3万户贫困户、92.4万名贫困群众实现脱贫。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
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自愿包村包户,做到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或爱心人士结对帮扶。
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
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制度,增强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能力。
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
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深入推进,精准施策,完善建档立卡,扎实做好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重点工作。
建档立卡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性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开展精准识别、采集扶贫对象信息,建立全国扶贫对象数据库。
选派驻村工作队,是党中央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力量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脱贫攻坚期间,每年保持近百万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岗驻村帮扶。广大驻村干部扎根扶贫一线,倾心倾力帮助贫困群众找出路、谋发展、早脱贫。
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出,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实施农林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科技扶贫等产业发展脱贫措施,促进扶贫开发由“输血”向“造血”转变。
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组织22个扶贫任务重的省份、832个贫困县编制完成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分区域指导定点扶贫县、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西藏、四省藏区、南疆等贫困地区编制了一批产业规划或实施方案,为产业扶贫提供了科学依据。
我国产业扶贫取得显著成效,成为覆盖面最广、带动人口最多、可持续性最强的扶贫举措。
2018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了23场贫困地区产销对接活动,四分之三以上的贫困县参加,累计签约额超过500亿元。
2015年12月,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用5年时间对建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有便利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水平明显提升,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
2016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坚持把搬迁贫困户的脱贫工作贯穿于规划选址、搬迁安置、后续发展全过程,立足安置区资源禀赋,依据不同搬迁安置模式,支持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以及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确保搬迁群众实现稳定脱贫。
到2020年底,960多万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搬迁实现脱贫。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正式确定了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流域上下游以及市场化补偿机制的基本框架,通过生态保护补偿,促进了西部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转变了生态保护地区的生产生活方式,拓宽了农牧民收入的来源渠道,有效增加了生态产品和服务。
在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的同时,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不断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2013年以来,贫困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7450万亩,选聘110多万贫困群众担任生态护林员,建立2.3万个扶贫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队),贫困地区群众获得稳定收入来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构建和完善了教育扶贫制度体系,根据《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深入实施一系列补短兜底的教育扶贫工程项目,教育资助精准到困难学生,推动落实有针对性的倾斜政策,努力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县县有帮扶”。
持续提升贫困地区教育保障能力,建立困难学生帮扶制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到2020年,20多万名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全部返校就读,全面实现适龄少年儿童义务教育。
实施定向招生、学生就业、职教脱贫等倾斜政策。到2020年,帮助800多万名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培训、514万名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重点高校定向招收70多万名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拓宽贫困学生纵向流动渠道。
积极完善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政策,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实现有效衔接。全国农村低保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年2068元提高到2020年5962元,增加188.3%。
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规范特困人员认定,科学制定救助供养标准,不断提高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能力,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把健康扶贫作为解决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举措。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1007家三级医院与832个贫困县医院结对帮扶。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保障范围,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2016年12月,国务院扶贫办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帮助贫困人口就业脱贫。
大力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中西部省份加大劳务输出力度,东部省份积极做好稳岗就业服务。务工规模持续扩大,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各地积极发展扶贫车间,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2020年,中西部22个省份有扶贫车间33077个,吸纳贫困人口就业43.94万人。
实施贫困人口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坚持精准扶贫和就业导向,加大帮扶力度,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人”。
就业扶贫涉及三分之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这些贫困人口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二来自外出务工。2020年,全国有3243.4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其中省外务工1142.5万人,省内县外务工574.1万人,县内务工1526.8万人。
不断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体系,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脱贫攻坚期间,累计有790万户、2568万贫困人口告别破旧的泥草房、土坯房等危房,住上了安全住房。同时,支持1075万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家庭等改造危房。
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从2012至2020年,经过八年奋战,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贫困地区农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生活生产设施明显改善,多年遇到的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等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经过8年的持续奋战,到2020年底,贫困地区新改建公路110万公里、新增铁路里程3.5万公里,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实现道路硬化、通客车、通邮路,贫困地区因路而兴、因路而富。
到2020年底,新增和改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8029万亩。
到2020年底,农村贫困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脱贫村通光纤和4G比例均超过98%。
到2020年底,脱贫地区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83%,特别是新疆、甘肃等长期干旱缺水地区告别苦咸水、涝坝水,老百姓都喝上了清洁水、安全水。
消除贫困是人类共同理想。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奋力消除自身贫困的同时,积极主动承担国际减贫责任,推动人类减贫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
联合国《2015年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显示,中国极端贫困人口比例从1990年的61%,下降到2002年的30%以下,率先实现比例减半,2014年又下降到4.2%,中国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
我国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中国减贫实践不仅使数亿中国人过上了美好生活,也显著缩小了世界贫困人口的版图,扩展了人类战胜贫困的能力疆界。这不仅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也是人类减贫史上的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