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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艺术节赞助种类及回报

一、独家赞助
         独家赞助,只限成立5年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参加,公司 注册资金达到1亿元以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大会独家赞助的费用为100万元以上,赞助的企业可以获得组委会提供的以下回报:
         1. 获得“首届中国农民艺术节独家赞助单位”荣誉称号。在组委会对外相关宣传中介绍公司的首届中国农民艺术节独家赞助单位身份,并在费用到账后印刷的资料袋、艺术节门票、会刊以及官方网站等宣传品中标明公司的独家赞助单位身份;
         2.公司可以在其形象宣传材料、产品包装等场合,以首届中国农民艺术节独家赞助单位的身份进行宣传;
         3.组委会在1号馆前广场或者适当地点,提供36-54平方米的场地,供赞助单位搭建自己的展台,宣传企业和产 品;
         4. 组委会免费为赞助单位提供专题讲座场地一次,并在中国农民艺术节相关现场服务指南中予以推荐,协助组织 专业观众;
         5. 赞助单位有合适的产品时,组委会可以在相应的场 合列该产品为本届农民艺术节指定产品;
         6.免费为赞助单位在中国农民艺术节会刊上提供内页跨页整版彩页广告一面,本届农民艺术节门票广告5万张,展馆外条幅(可含企业名称)2条,彩虹门一座;
         7. 免费为赞助单位在农展馆大门北侧的大型LED动态视频广告播放6天独家赞助单位的广告,每天20次,每次 30秒;
         8.提供赞助单位灯杆广告旗1.6×0.8 (m)、移动广告刀旗1.7×0.7 (m)(共计100面);
         9.提供赞助单位特需巨型广告牌8×9 (m)一块;
         10.邀请赞助单位1名领导出席中国农民艺术节开幕典礼并在主席台就位,邀请赞助单位4名领导出席中国农民艺 术节招待晚宴或者音乐舞蹈晚会;
         11.赠送会刊30本,纪念品10份。
二、一般赞助
         赞助费标准为每家30万元,赞助的企业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在大会对外宣传报道中介绍公司的赞助单位身份,并在费用到帐后印刷的资料袋、门票、会刊等宣传品中标明公司的赞助单位身份;
         2.在1号馆前广场或者适当地点,提供36平方米的面积,供赞助单位搭建自己的展台,宣传企业和产品;
         3.组委会免费为赞助单位提供专题讲座场地一次,并在大会相关现场服务指南中予以推荐,协助组织专业观众;
         4.免费为赞助单位在大会会刊上提供内页彩页广告一面,门票广告2万张(含门票1000张),展馆外条幅1条,彩虹门1座;
         5.免费为赞助单位在农展馆大门北侧的大型LED动态视频广告播放6天独家赞助单位的广告,每天20次,每次 30秒;
         6.赞助单位有合适的产品时,在相应的场合列该产品为本届艺术节指定产品;
         7. 邀请赞助单位4名领导出席大会招待晚宴或者音乐舞蹈晚会。赠送会刊10本,纪念品5份。
三、专题赞助
         专题赞助费用每项10万元。赞助的企业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在大会专题活动或者单项活动中列赞助单位为大会专项活动赞助单位,并在相关宣传资料中标明公司的专题赞助单位身份;
         2. 免费提供展馆外条幅1条,会刊彩页广告一面;
         3.邀请贵公司2名领导出席开幕酒会,赠送大会入场券100张,会刊10本,纪念品5份;
         4.免费为赞助单位在农展馆大门北侧的大型LED动态视频广告播放6天独家赞助单位的广告,每天20次,每次 30秒;
         5.或者宣布公司产品为本届农民艺术节指定产品,在大会相关重要场合进行排他性使用(仅限于同类产品)。
四、产品赞助
         本届艺术节接受企业产品赞助。本届农民艺术节的参展产品、适宜在本届艺术节相关场合使用的产品、相关礼品,经过审查后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可以作为艺术节的赞助产品在相关场合使用,可以在产品包装上注明本产品由公司赞助。
         赞助单位应当遵守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艺术节相关管理规定,并对其活动负责;
         2.在达成协议后及时向组委会授权单位农展国际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缴纳赞助款项;
         3. 赞助单位应当及时与组委会进行联系,就以上组委会提供的相关回报进行确认,同时在艺术节开幕前30天提 供相关材料供组委会审核并安排实施。
         4.农民艺术节是国家三个部委联合主办的活动,如果因为组委会高层领导的原因而导致以上部分条款不能实施时,组委会将及时征求赞助单位意见安排其它相应补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