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农民艺术节”文艺汇演的通知

各文化馆、文艺团体及有关部门:
         农业部、文化部、中国文联将于2010年6月16日至21日在北京联合举办“中国农民艺术节”,这是建国六十年来第一次由三大部委联合主办的、高规格的国家级全国农民艺术节。
         作为“中国农民艺术节”重要活动内容之一,艺术节组委会将搭建一个饱含浓郁民族、民间艺术特色与地域文化风格的大型广场汇演的平台,集中展示从各地选拔的具有代表性的优秀乡土文艺作品和近年来新创作的乡土气息浓郁的优秀文艺作品。组委会将对参演的单位、个人和优秀节目进行评奖表彰。
一、作品要求:
1、节目须符合中国农民艺术节主题,充分突出我国乡土艺术群体性、互动性、娱乐性、随意性的艺术特征;具有浓郁的乡村、民间艺术特色与地域文化风格;反应民间传统、农民文化、民俗风情以及农民日常生活等题材的文艺作品。
2、节目须保持原汁原味地方特色,原则上以农事、农耕、农家为主。形式可为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等。
3、群众参与面广、对周边地区人文、社会影响力较大,参与群众人数众多的民族民间表演艺术项目。
4、经常参与市级以上大型节庆活动、并曾参加省级活动,取得过较好成绩的民族民间表演艺术项目。
5、为保证农民艺术的原初性、田原性、天然性审美特色,望所有参演节目均保持该项目原初形态的原汁原味与原生态特色,尽量避免舞台化编排痕迹,尽量回归其传统的自然形态。
6、请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推荐参加首届中国农民艺术节文艺汇演的节目推荐表、节目视频资料(光盘、BATE带)、节目文字稿、节目在当地演出的情况总结等材料报组委会宣传推广组。
7、艺术节组委会统一安排汇演的舞台设计、舞美、灯光、音响、剧场、导演、节目录制播出等工作。表演人员来京费用需自理。
二、节目遴选办法
1、中国农民艺术节组委会将组织文化艺术界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推荐的节目进行遴选。
2、入选开幕式表演的节目,须严格按开幕式规定时长、规定形式表演,服从开幕式编导团队的统一调度、指挥。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民艺术节组委会
联 系 人:赵佩霞 吴蔚
联系电话:010-65096341 65096072 65033616
传真号码:65033616
邮         编:100125
电子邮箱:nongminyishujie@21cn.com
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请在信封右上角标明“中国农民艺术节 文艺汇演”字样,以示区别。

附件:节目推荐表
中国农民艺术节组委会
二O一O年四月一日